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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暨“四新”工程建设动员会。会议要求,要以防控金融风险为主题,以强监管、严监管为主线,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主动作为、转变作风、担当尽责,推动形成深圳金融监管工作新局面。一是改革化险大提速。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快推进深圳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分类推进重点机构改革转型。二是“长牙带刺”大转变。全面强化“五大监管”,进一步严格制度标准、严密责任机制、严肃纪律规矩,严格市场准入和非现场监管,建立早期干预硬约束机制,严肃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严格执法保障支撑,形成常态化高压震慑。三是协同体系大完善。推进央地协同,强化重要信息共享、重点任务协同,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好金融发展安全底线。强化内部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更强监管合力。四是惠企便民大聚焦。在助企帮扶上精准施策,在惠企发展上靶向发力,在金融消保上提升质效,在民生保障上展现担当,做好“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深圳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五是能力建设大提升。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斗争精神、作风养成,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队伍。六是预期引领大宣导。加强政策出台预期管理和解读引导,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充分衔接、有序推进。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
来源:经济日报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就金融监管工作再次提出要求,强调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各类金融风险进一步交织,监管难度加大。首先是金融机构自身存在的主要风险,比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相互之间容易加速转化。其次是金融系统之外的风险,包括实体经济的风险,比如房地产等行业调整的风险,向金融系统传导的路径也在增加。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加速演进,金融领域的新产品、新场景和新业态不断涌现,金融行业的边界日益模糊,要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面临不小的挑战。
1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蔡奇同志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的总结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闭幕不久,党中央又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办专题研讨班,充分体现了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宏阔的历史视野、深邃的战略考量,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是对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对于金融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上海市委常委会今天(1月20日)举行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精神。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上海的重要使命,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始终站在落实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的高度思考谋划,加快推动各项任务举措深化细化、落地落实。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统筹在岸和离岸业务,加强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完善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贴近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用好区块链技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根据科技创新不同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推动和引领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加强现代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吸引集聚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和长期资本来沪展业兴业,提升本土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完善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更好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
2024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决定》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思路。
答: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构改革。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急用先行、分批推动,成熟一批、修改一批”的原则,对因机构改革需及时修改的金融领域行政法规进行梳理,提出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决定》草案。《决定》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思路:一是落实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二是及时把金融领域机构改革涉及的修法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保障行政法规体系的一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